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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漏税?知名歌手被举报

红星新闻 2021-11-11

9月28日,微博认证为“中视金鼎(北京)传媒有限责任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中视金鼎”)的官微“中视金鼎传媒”发布一条《关于歌星韩磊税务问题的严正声明》。声明中表示,中视金鼎公司在代理韩磊经纪业务期间,韩磊存在“大量少交或者漏交与其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”,并提到已经收集材料向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举报。


微博截图


红星新闻记者发现,该声明中提到,2013-2018年,中视金鼎公司执行董事秦烺作为韩磊经纪人,在代理韩磊个人经纪业务期间为韩磊签订了大量商业合同。2018年4月,韩磊与中视金鼎及秦烺终止合作。声明中表示,2020年底-2021年,中视金鼎公司在内部审计核算中发现,在代理韩磊经纪业务期间,韩磊存在“大量少交或者漏交与其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的现象”,并提到已经收集材料向国家税务机关进行举报。而在“中视金鼎传媒”的同条微博下,博主还放出了不少与韩磊有关的合同附件截图,以及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举报中心寄送资料的快递单据。


韩磊与前经纪人秦烺


在天眼查APP上显示,中视金鼎文化传媒公司成立于2011年,注册资本500万元,旗下股东为秦烺、付凤和韩钢,其中,持股比例54%的秦烺目前仍为“中视金鼎传媒”的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。同时,天眼查APP显示,中视金鼎与韩磊的合同纠纷,分别在2020年10月20日和2021年3月16日开庭,审理法院均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。


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,在起诉书中,中视金鼎请求法院判令韩磊支付2013年至2018年期间的经纪代理费3192万元(以该期间经中视金鼎代理的演艺收入总额乘以20%计算),同时,请求法院判令韩磊返还原告为其超额垫付的支出人民币166万元,加上利息以及诉讼费用,中视金鼎要求韩磊支付3600余万元。不过之前的一审宣判,因为双方没有订立书面经纪合同,法院没有支持中视金鼎向韩磊索要3000余万元经纪费用的诉求。目前,中视金鼎已经准备向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递交二审诉状,追讨自己应得的经纪费。


韩磊


据了解,秦烺曾就职于北京交响乐团,担任小提琴演奏员,2002年担任亚洲爱乐乐团副总经理,一直从事专业音乐制作,和韩磊是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的校友。因为秦烺与著名作曲家张宏光成立的音乐制作公司,制作了大家熟悉的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《等待》等韩磊演唱的歌曲,就慢慢熟络起来。


据了解,两人的合作是从2013年1月开始。但是由于韩磊与秦烺之间的私交以及前期良好的合作状况,韩磊与中视金鼎公司一直未签订书面合同。这为日后的争端埋下了隐患。后来两人关系逐步破裂,以至于不欢而散。秦烺方表示韩磊从2015年起,就多次出现不再按照中视金鼎公司制定的方案发展,开始不配合公司安排。并出现背着经纪人和公司自行承接商业活动,自行收取演艺收入,严重违反了双方关于“独家代理”的约定。对此,韩磊在之前的法庭答辩书中承认了双方的关系,但否认中视金鼎的功劳。


韩磊称,在合作之前,自己就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,已经凭借歌曲《走四方》及《天蓝蓝海蓝蓝》等多部电视剧主题曲火遍大江南北,是90年代中国乐坛最受大众认可的歌手之一。而且,韩磊还否认了大量合作机会是来自中视金鼎。同时,合作期间,中视金鼎从未提出过关于“20%经纪代理费”的主张。


天眼查APP截图


对于这次中视金鼎发布的《关于歌星韩磊税务问题的严正声明》,截至红星新闻记者发稿,双方并没有作最新的回复。


不过也有圈内人士表示,既然是经纪公司,活动、商演都是要签合约,那韩磊的税务都应该是公司去上缴。“肯定是公司给他报,那公司报多报少,是公司的问题。当然,如果偷税漏税,韩磊肯定也脱不了干系。”该圈内人士坦言,现在国家对艺人的税收征管很严格,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明星也不例外。“如果的确存在有漏缴行为,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肯定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征缴。”


红星新闻记者 任宏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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